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组织教育系统中小学和少年宫等5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教师(其中高中教师5人、初中教师32人、小学教师94人、幼儿园教师4人、中小学幼儿园校医2人、退役士兵培训基地计算机实训指导1人、少年宫教师及辅导员4人),录用后招聘岗位计划超过2人的(幼儿园教师除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瓦房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资格。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
(六)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允许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瓦房店市政府网站上发布。报名人员须登录瓦房店市政府网下载并填写《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瓦房店市实验小学(瓦房店市大宽街3段77号)。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a、A4纸打印的《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份。
b、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c、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确认件(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不提供该网页截图。非师范类毕业生2017年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发者,可提供认定机关开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
d、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毕业证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4张。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费50元、领取准考证。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收取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2)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学科),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同一岗位(学科)要形成1:3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学科)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学科)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等职业能力测试(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9日登录瓦房店市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5)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1:2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为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后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瓦房店市政府网发公告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
成绩查询。登录瓦房店市政府网查看总成绩及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瓦房店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瓦房店市政府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工作单位分配原则:考生按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工作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
瓦房店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411-85611368
瓦房店团市委 电话:0411-85628506
投诉举报:
瓦房店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411-85614349
瓦房店团市委 电话:0411-85628506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留意相关网站,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本公告由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瓦房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xls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