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明县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有关规定,我县公开招聘教师已进入考察(政审)阶段,现就做好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已进入2017年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名单(含面试前置岗位、县属高中教师)的人员。

  二、考察组织。考察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

  三、考察对象须在 8月1日至2日下午5:00前,到东明县教育局(教育培训中心)南楼301室(站前路火车站东邻)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学士学位)原件。

  3、毕业生档案。档案在东明县教育局存放的,进行登记;档案不在东明县教育局存放的,到东明县教育局南楼301室开具调档函;时间为7月24日至26日下午5:00前。

  4、教师资格证原件。2017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证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证明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按照《2017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中所列项目,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逐项填写完整,并到有关部门盖章。需要开具计生、违法犯罪记录审查证明的,须于7月24日至26日下午5:00前到东明县教育局南楼301室开具证明。《2017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

  6、定向考录岗位还需要提交相应材料原件。

  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定材料的考察对象,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政审或者考察政审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经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原标题:2017年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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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doc

  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