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或信函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8月2日。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受理地点:市政府一期办公楼359室(香港中路11号)
受理电话:0532-85911272
原标题:关于2017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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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拟聘用人员情况表.xls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