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竞争;
(二)坚持德才兼备;
(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中小学校(不含县城学校)公开选调优秀教师200名,从事教学工作,其中初中教师70名,小学教师130名,具体选调计划见《涡阳县2017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1、在本县基层公立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2014年6月30日前入编)的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省、市级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以及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调过程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涡阳县职教办(广播电视台东侧职电巷内)。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至30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涡阳县2017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申请表》(从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下载后用A4纸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选调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
2、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填报岗位及报考资格须经所在学区中心学校分管人事副校长及中心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心学校公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中“教学内容”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内容”要素成绩仍相同的,按“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对入围考察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及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实施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涡阳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进入选岗程序。
(六)选岗
拟选调教师,按同类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七)聘用
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报名咨询:0558-7220028(县教育局)
2、政策咨询:0558-7217775(县人社局);
3、监督举报:0558-7212477(县纪委)、7212361(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涡阳县2017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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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涡阳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