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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实幼、旅游职专、教师进修学校,武夷学院: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人〔2014〕86号)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武夷山市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技能。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时间
(一)武夷山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2、武夷山市教育局(地址:百花路饶曙新村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对申请材料现场确认(受理)时间:11月20日-24日。
(二)体检时间初定11月25日上午,地点:武夷山市立医院体检中心(二楼),具体安排可于11月20日后关注武夷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四、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2.现场确认(受理)。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11月20日-24日)到武夷山市教育局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饶曙新村30号)进行申报材料现场复核,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审核认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组织体检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人员颁发证书。
五、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平台上以A3格式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武夷山市的,应提供武夷山市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在武夷山市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平台下载打印),并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针对应届毕业生)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出具鉴定及证明,并加盖公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含现场确认审批时间),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还应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在附件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
8.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教师资格种类和姓名,须与网络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底板)。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注: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校“两学”成绩证明材料,并填写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
(二)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3.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福建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和鉴定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后上交现场确认点。
申请人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认定机构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武教[2017]308号2017年秋季武夷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ar
武夷山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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