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昆明市教育局2017年直属学校(单位)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各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 年4月24日9:00—4月28日17:00 。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www.kmjyrc.com)点击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 (http://220.165.7.48/TEEMS/)进行注册报名(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建议使用“火狐(chrome)浏览器”进行注册登陆)。
(二)网络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本次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一个岗位,网报时,请如实填报,如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
4.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三种,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只有报名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的状态时方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和个人信息。
5.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可重新完善信息或重新选岗报名。
6.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代表考生不符合本次招聘计划(或公告),此时考生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
7.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8.技术服务支持电话:0871—65165786,罗老师。
四、开考比例
每个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网络系统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含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
详见《昆明市教育局2017年直属学校(单位)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准考证
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5月15日9:00—5月19日24:00 前登陆“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3.笔试安排
时间:2017年5月20日 (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方式:单人单座,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
(1)考生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学校(单位)负责。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比例或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2)审查出资格不符的即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空缺名额,由招聘学校(单位)从报考本学校(单位)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程序、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示后关注昆明教育人才网(www.kmjyrc.com)。
2.按照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等内容详见附件2。
(三)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4.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查分统一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申请、登记。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871-65165786。
六、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各招聘学校(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学校(单位)组织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聘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应聘人员若有违反,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或相关人员若有违反,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上述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组织人社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7.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电话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871-6313550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71-6310238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92326
附件1:昆明市教育局2017年直属学校(单位)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各单位简介及面试相关事宜
附件3: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4:《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附件5: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6:报名技术服务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