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是以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用工,相关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共11人,其中计划财务处岗位8人,信息办岗位1人,公共事务管理处岗位2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相关专业岗位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聘用人员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到岗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2.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专业。由浙江师范大学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下午15:00(10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表(样式见附件)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rsk1@zjn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申报2个及以上岗位或重复发送邮件,均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rsk1@zjnu.cn)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须妥善保存专用邮箱(rsk1@zjnu.cn)的自动回复邮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日期初定于2017年9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网上公布。

  笔试主要内容: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内容为主,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2.面试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实际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本次招聘岗位面试均含实操内容。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站(http://rsc.zjnu.edu.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0579-82283800

  浙江师范大学监察处(纪委办):0579-82282319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3073(人事处张老师、吴老师)

  原标题: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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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浙江师范大学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