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所报教师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应聘岗位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证书;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如有代课时间5年及以上,获三项(包括三项)以上区级、两项(包括两项)以上市级、一项及以上省或教育领域荣誉等情况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38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 试、试讲、体检、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报名地点:顺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市场(汴京路与东昌路交叉口正和创业园18号楼)。
2、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手写填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历证原件、本人别奖励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在顺河回族区任教证明(由校、园长出具报考人员任教时间、在校表现情况,并签名加盖公章)、二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6张及上述证件A4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可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www.shunhequ.gov.cn下载)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3、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按照有关要求,由区人社、监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按政策标准规定缴纳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学等科目考务费30元,信息采集费10元,共4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要求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
7、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可以二次报考(二次报考时间以区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如仍达不到该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二)加分
以下加分体现在笔试环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予以加分。
1、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名时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以上人员加10分。
2、市级骨干教师加6分,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加10分。
3、目前在顺河回族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任教2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代课每满一年,加2分。如连续代课两年的加4分,代课3年的,加6分,以此类推,最多加10分。代课2年以下不加分。加分证明由所在校(园)负责人签名盖章。
4、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省辖市一师一优课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3分、省级加6分、加1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0分。
符合以上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于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加分人员审查通过后,加分人员名单在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两部分。笔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报考幼儿教育和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先试讲,然后全部参加笔试。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先笔试,再试讲。以上岗位的笔试统一为一种试卷,统一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教师岗位所需的相关科目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及教师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科目知识成绩与加分之和,笔试成绩核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2、试讲
试讲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
试讲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教师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根据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数量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同确定为试讲人员。
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试讲,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试讲人数相等时,应试者试讲成绩须达到本试讲考官组使用同一试讲标准本试讲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试讲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讲,并提前到试讲地点审验证件和抽签。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试讲者采取现场抽号方法确定参加试讲顺序。每人试讲时间为10分钟。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试讲10分钟内,还须同时展示个人才艺。个人才艺所需设备由考生个人自备。
(4)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核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3、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核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数量,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并列,按照试讲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被考察人员可以提供所在单位出具本人表现证明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与邪教组织情况的相关手续。考察表可从顺河区政府网站(www.shunhequ.gov.cn)下载后,按要求填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对象
对于经考察合格者,按1:1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本人自愿放弃的,需提交申请说明,经区事业单位公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以递补。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并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笔试和试讲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且未提交申请说明的;
六、说明
1、此次公开招聘,对报考人员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在发现时所处的相应环节取消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纳入开封市诚信档案体系,以后不得参加我区公开招聘。
2、此次应聘成功的人员,全部纳入区财政全供编制。新入职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区人社局、教文体局和所在学校、幼儿园考核合格后,按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聘期内不得向区外调动。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应聘成功的区外在编教师不实行试用期。
3、此次被聘用人员从所应聘单位初级岗位起聘。之后与所聘单位其他教师竞聘上一级岗位。如不同意,可以放弃,递补人员。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5、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www.shunhequ.gov.cn)为此次招聘的唯一官方网站。招聘简章和考生成绩、参加下步程序考生等所有信息均由此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且注意及时浏览此网站,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371—22327362。咨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原标题: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纳入财政全供编制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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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