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份教师招聘考试公告陆续公布,文都教资网小编正在为考生们加急整理。请参加教师招聘编制考试的考生们仔细阅读2018浙江吴兴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33人公告,了解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内容等,提前做好相关文件的准备以及日程安排。
一、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吴兴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133名,其中初中教师16名,小学教师107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学校及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
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含三县两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2017、2018届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
1.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含三县两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6、2017、2018届毕业生;
2.在吴兴区范围内(含开发区、度假区)的幼儿园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在职在岗编外教师。
以上招聘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8日,幼儿园教师“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具体指2017年8月31日前任教且至今一直在岗。
以下两类特殊情况不限生源地及户籍地:
(1)紧缺学科(具体指初中体育和小学体育教师职位);
(2)已婚且配偶为湖州市本级户籍的。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2.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中小学语文和幼儿园学科的教师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非教师资格证国家统考试点省份的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不作要求(但需提供师范生证明)。
4.在职在岗编外幼儿园教师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吴兴区乡镇幼儿园在职在岗编外教师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职位的,在乡镇幼儿园任教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8日以后出生);在乡镇幼儿园任教满15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6月8日以后出生)。
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在吴兴人力资源网和爱上吴兴、吴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2.公开报名
⑴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6月8日(星期五)9:00—16:00,湖州师范学院燕英体育馆(湖州市学士路1号),现场报名一天。
⑵报名程序:报名者持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者先到招聘学校资审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再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列为笔试对象。报名完成后,不能改报其他学校的招聘职位。
报名时,非教师资格证国家统考试点省份的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报考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根据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或考试类别)选择报考职位。
⑶报名材料:应届生自行下载打印《吴兴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要求一式2份,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随带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不限户籍地及生源地的可不提供);③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④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非教师资格证国家统考试点省份的师范类毕业生只需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⑧已婚非湖州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以上资料提供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历届生自行下载打印《吴兴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要求一式2份,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随带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不限户籍地及生源地的可不提供);③毕业证书;④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⑥已在编人员提供单位及县(区)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者视作隐瞒);⑦已婚非湖州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⑧在职在岗编外幼儿教师相应任教年限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需用人单位盖章)。以上资料提供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⑷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招聘人数6人及以上的达到1:2的比例即可开考),不足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核减相应招聘人数。
3.笔试
(1)报考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整合中学及小学内容),总分100分,一张试卷。
(2)报考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综合素质、幼儿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总分100分,一张试卷。
考试内容参照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大纲。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吴兴人力资源网和爱上吴兴、吴兴教育等微信公众号。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评对象,招聘人数1-5人的职位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评对象,招聘人数6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评对象。不足相应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教学能力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