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为3年。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进行。

  招聘程序:

  (1)公布需求;

  (2)自愿报名;

  (3)资格审查;

  (4)考试考核;

  (5)集中培训;

  (6)资格认定;

  (7)签订合同;

  (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