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6月30日前系丹寨县户籍的应、往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