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教师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卢龙籍考生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非卢龙籍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在我县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按卢龙籍考生对待。卢龙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2.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教师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职教中心人员无教师资格证限制。
3.专业要求
报考小学及学前教师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且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报考职教中心金融财会、计算机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法学类包括现实法学相关专业;报考林学果树类包括林学、森林保护、园艺专业(果树方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已就业的公职人员报考须由本单位及其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意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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