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邯郸临漳县招聘教师220人招聘条件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办法: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3.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之后出生,1999年9月20日之前出生,均含当日),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9月20日之前出生);

  6.临漳县户籍(已婚配偶为临漳县户籍的;父母一方为临漳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县一中、县职教中心的不限户籍;

  7.具体条件按照《临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条件表》(附2)执行。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报名第一天(2017年9月20日)为基准计算。

  8.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经通过了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参加报名,但需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等级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无法提供,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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