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
教育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各150分。
笔试总分3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的60%计入招聘总成绩(个别艺术类岗位除外)。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
综合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教育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8:30— 10:00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10:00—12: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7年10月23日—27日,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到天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二区一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区岗位的考生到所报考县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5.笔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