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8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太仓市生源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男生(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2.太仓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
3.苏州市生源本科毕业生;
4.江苏省生源地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6.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叶圣陶奖学金,或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应聘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限定专业一致,并取得所报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2018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