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时间

  次现场确认时间:4月22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站上另行通知。

  二、现场确认地点

  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太仓市扬州路99号),联系电话:0512-53531169、0512-53531123。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所有申请材料应装入纸质材料袋(现场确认点统一提供材料袋),袋上贴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档案袋内材料顺序与封面目录一致(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原件现场审核后由申请人带回,复印件上交)。

  申请人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以太仓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以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居住地为太仓市的居住证;

  3.在太仓市就读的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太仓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太仓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太仓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经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验证的,无需提交材料)

  1.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需现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2.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验证的,无需提交材料)

  无法直接比对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验证的,无需提交材料)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港澳台居民可在现场受理时申领江苏省教育厅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照片背面写清楚申请人的姓名;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宽33mm×高48mm。

  (八)《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原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上交体检表(体检通知及体检表见附件)。

  (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并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的顺序放好。

  四、其他

  太仓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申请人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证书的领取时间和方式请及时关注太仓教育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附件:

  附件1:关于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的通知.doc

  附件2:2019年江苏省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申请表格.rar

  太仓市教育局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月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