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对象和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方正县行政区域内,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123号,请到省教育厅网站下载)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加“方正县教师资格认定群”,群号611236171,相关材料下载及今后工作的通知均在群中发布,请申请人关注并及时查询。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05月6日—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现场确认地点:方正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个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2、档案袋。自备档案袋(325*240毫米)和档案袋封面(到网站下载)。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科、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在档案袋上;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且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

2019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在认定申请表上标注);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体检合格表(到网站下载体检表、双面打印)体检在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7、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师范类不用此项,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10、本人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版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

四、体检

1、体检地点:方正县中医院

3、体检时间:2019年05月6日—5月15日

2、具体要求:

(1)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

(2)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3)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方正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要求,将在“方正县教师资格认定群”发布。请申请人关注并及时查询,如不及时查询,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原标题:方正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方正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