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我县城区教师不足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石阡县2020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运栋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徐再高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  宇  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鲁  明  县委编办主任

  谭  芳  县人社局局长

  冯树舟  县教育局局长

  晏正学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冯树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抽调相关人员办公,具体负责2020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的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

  二、选调学校

  石阡中学、民族中学、第三高中、汤山中学、第四初级中学、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雷屯小学、平兴小学、实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中坪幼儿园、新民幼儿园、荆坪幼儿园、第四幼儿园。

  三、选调对象及方式

  (一)选调对象:全县乡(镇)在职在编教师(含2017年特岗教师)。

  (二)选调方式: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四、选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在我县乡(镇)学校服务满三年及以上,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高中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报考职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相应教师资格证,3年及以上初中教学经历。

  (四)报考初中职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五)报考小学职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英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心理健康、科学职位的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六)报考幼儿园职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从事幼儿教育工作3年以上。

  (七)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工作业绩需满足《石阡县2020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中报考条件之一(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