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下同)公开招聘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有关规定,桑植县2020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桑植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桑植县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0名,其中110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18、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下同)。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以及笔试内容、面试方式等详见《桑植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6日至2002年8月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按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7月27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和网站

  时间:20208月6日9:008月8日17:30

  网站: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405

  2.提交报名信息流程

  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准确、诚信填报本人报考信息(见附件4)→上传本人数码照片(蓝底)以及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毕业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报考考生上传数码照片时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前,请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405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以便于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湘人社发〔202021号精神凡在202012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1年的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桑植县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到岗位职位代码和招聘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学校,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县教育局提供的《桑植县2020年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中选择招聘学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2.报考桑植县乡镇事业单位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到岗位职位代码和招聘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单位,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统筹分配到具体乡镇事业单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期间每日在报名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信息。

  为做好此次考试疫情防控报考考生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桑植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熟知疫情防控相关内容,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08月6日9:008月9日18:00

  2.注意事项:网上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尚未通过报考的人员可以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审查时,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出具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其中桑植县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所列岗位开考比例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至8月21日18:00。

  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及《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在桑植县内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桑植县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所列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可根据降低开考比例实际情况适当降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县人社局联合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经报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招聘岗位,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或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考察重点及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6)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县人社局审查。

  经县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7)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8)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别提示

  (一)符合报考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但只能在两者中报考其中之一。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angzhi.zjj.gov.cn/c2530/)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桑植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4—6222854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44—6246007

  十一、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9〕1号和张人社发〔2014〕70号执行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桑植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桑植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桑植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6.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

7.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

8.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