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经上级审核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部分教师。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2019年、2020年全日制毕业生不限户籍,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面向衡水市户籍(含就业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

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学前教育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相近的文科专业有中文、政治、历史和地理等;理科专业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其他专业毕业生如有英语六级以上证书也可报英语专业)、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要求招聘对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但本人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先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如被聘用,应在一年试用期内(自上岗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申报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数额

1、全县共招聘教师135名,在县教育局下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详见附表《枣强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本次公开招聘设置部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要求,则该岗位转为普通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详见附表《枣强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但要符合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8日——2020年8月11日通过枣强县政府网站(枣强县教育局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 8:30时至8月15日 17:30 时。

2、报名要求: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形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用钉钉识别下面的二维码,输入真实姓名,进入教师招聘报名群获取报名链接,进入网报页面,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政策和要求,按程序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1)照片须为本人近期 1 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人像清晰,神态自然。

(2)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电子版图片。2018年(含2018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的本人户籍页、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户籍证明的电子版图片。

(3)考生提供的上述照片,必须边框完整,无变形,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无过度曝光,JPG 或 JPEG 格式,不大于 1MB。

(4)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并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5)报名须填报《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考生要及时关注钉钉内通知,相关信息会通过教师招聘群内消息或通知的形式下发。考生要保持电话的畅通,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因更换手机号、关机(不接听电话)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教育局报名联系电话:8566181,13931806821。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8月17日。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实行网上审核,在 2 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

(3)因信息填写错误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根据审核意见在审核结束时限前一天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的考生信息不能更改。

(4)审核结果会以通知的形式发到你的钉钉,请及时关注。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5、笔试准考证自行打印时间: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 2020 年8月19日-8月21日按钉钉内公告内的说明,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6、考场安排。根据报名情况,采用高考编排程序确定同科目考生的考场及考号。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内容。

3、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局确定。

4、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 14 天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考前 14 天的健康申报。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自7日起连续打卡上报考前 14 天体温。考生进入时,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以及 14 天健康打卡记录,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 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 37.3℃的,进入隔离考场考试。

参照河北省四级联考规定,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考生可于 2020 年8月24日根据钉钉内公告的说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

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学科的,面试内容为枣强县相应学科九(八)年级义务教育教材;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面试内容为枣强县相应学科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内容为枣强县幼儿园大班相关教材。

5、面试分数和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生按抽签顺序号到备课室按指定的课程进行备课,由工作人员引领到面试室进行说课,考生进入面试室,报告序号开始说课,不得透露姓名、不介绍个人情况。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组织。

面试评委小组均从异地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的人员担任。总成绩合成。

7、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每学科招聘的指标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总分从到低分,分别确定每学科拟招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优先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

(五)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及体检的人员并进行公示。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根据报名要求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档案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一旦被正式录用,在录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在枣强县教育系统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出,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监督措施

1、此次招聘教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2、县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将进行全程监督,对考生采取考前逐人及考场内录像,以防替考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是考生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由公安干警担任的警卫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8566181 8224263。

4、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枣强县人民政府网站(枣强县教育局公众号)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枣强县教育局。

枣强县招聘教师报名申请表.docx

枣强县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枣强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