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29名(中小学教师190名,幼儿教师20名,第二中学教师19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泊头市辖区生源地、夫妻一方为泊头市辖区户籍、父母(夫妻双方父母)有其一为泊头市户籍,以上四种情况其一(第二中学不限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考农村偏远学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农村偏远学校包括西辛店学区、富镇学区、四营学区、郝村学区、营子学区、齐桥学区菜园小学、第五中学、营子中学)。

(四)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有本科学历(全日制专科以上起点);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教师,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除此之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岗位信息表》的要求进行报考。

(五)拟报名人员有本公告第八项所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报名。

三、岗位设定和要求

1、今年招聘教师全部定岗到学校、学科,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原则上不低于2: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学段、学科平均成绩及以上。无人报考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3、历史、地理、政治等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将空余岗位计划调整到中学语文学科;生物、物理、化学等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将空余岗位计划调整到中学数学学科。

4、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其一与所报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没有教师资格证并且毕业专业和所报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可报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非全日制本科只能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或农村中学的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全日制专科只能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

5、各学段报考学科:

幼儿报考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

小学报考学科分别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特殊教育专业。

初中报考学科分别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政治、初中历史、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初中信息技术。

高中报考学科分别为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生物、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政治、高中体育、高中美术。

四、招聘岗位(见附件)

五、招聘信息发布

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在泊头市电视台、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六、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前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

(1)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近期白底证件照、不得美颜)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4)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使用支付宝网上缴纳报名费。超过缴费时间没有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

(5)网上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查看原因,按照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在报名期限内登录http://121.28.131.187:8041网,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只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认真选择岗位代码,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9:00至2020年8月15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8月16日17:00。

(三)考生2020年8月21日9:00至8月22日17:30自行登录http://121.28.131.187:8041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0317-8185126;0317-8187123。

(四)入围面试考生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符合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报名表。

(五)报名费用:按规定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人(网上缴费)。

(六)泊头市公办教师(包括合同制教师)、泊头市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其它县市公职人员面试结束后需提交辞职证明和档案。

七、考试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需提前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健康申报。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卡上报每日体温。待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接收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前核酸检测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不能参加相应的考试审查(按考试时疫情防控要求为标准)。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

1、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2、中小学教师岗位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高中、初中所学本学科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报考中学历史、地理、政治三科的考试内容与中小学语文学科一致,报考中学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的考试内容与中小学数学学科一致;中小学其它专业和特教专业考试科目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辅导机构,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 2: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按照第三项第2条执行。同时,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三)面试

面试岗位形不成竞争时,设置合格分数线。

1、幼儿教师岗位面试(100分)

面试分为:讲课(5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50分)两部分。

(1)讲课:时间为5分钟。讲课选用幼儿中、大班教材。

(2)基本技能测试:

①自弹自唱技能测试:自选一首歌曲、乐器自备(电子琴、手风琴)(30分)。

②舞蹈技能测试:自选舞蹈、自备伴奏U盘(20分)。

2、小学教师岗位面试(100分)

(1)语文、数学、英语、特教专业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面试方式为讲课(50分),讲课内容为小学3-6年级教材内容,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5分钟。

(2)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技能测试(50分)

①音乐专业: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自带)、舞蹈(自备伴奏U盘),曲目自定,测试15分钟。

②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软件操作,测试50分钟。

③美术专业:命题创作(画种不限,材料自备)。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 40cm,测试50分钟。

④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

3、初中教师岗位面试(100分)

初中讲课内容为7—8年级教材,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5分钟。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面试分为:讲课(5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50分)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与小学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相同。

4、高中教师岗位面试(100分)

高中讲课内容为高一、高二教材。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5分钟。体育、美术面试分为讲课(5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50分)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与小学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相同。

面试结束后,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将笔试成绩乘以40%和面试成绩乘以6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保留两位小数),其它学科笔试成绩乘以50%和面试成绩乘以5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保留两位小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笔试成绩分高者录取。

八、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五)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泊头市公办教师(包括合同制教师)、泊头市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七)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317—8180599。

十一、调剂补录

此前各环节如出现招录岗位空缺时将发布调剂补录计划公告,参加面试且没被拟聘的考生同学科(中小学对应)进行网上公开报名,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补录。

十二、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现行泊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待出现空编后整体入编。档案由教体局归口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原则上农村偏远学校6年内不能调动,其他学校8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十三、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由纪律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十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考试环节由教体局牵头负责。同时,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方案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