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要求,现将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1年6月1日-6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 惠安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407室)

四、应携带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应提交材料如下,并按顺序整理(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且复印件为A4规格)

(1)应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须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同时签署本人姓名);②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与本人相关页);⑤暂未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应届生,须由学校出具能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⑦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证明原件。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报到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务必于8月31前提供,将上述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送交惠安县教育局人事股(304室)复审,无法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往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须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同时签署本人姓名);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与本人相关页);⑤毕业(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⑦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暂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承诺书,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给予取消本人的拟录聘资格;⑧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证明原件;⑨已正式就业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函或辞职批复。

所有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见附件4)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人选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A4规格),并分别按以上顺序整理成份,《2021年新任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目录》(见附件5)作为封面,《2021年惠安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6)作为第二页,用“活页夹”夹成册(所有材料均不得用金属物装订,无材料项自行跳过)。身份证、户口本和各类证书等原件的“内容页”展开,按送审材料顺序另行夹成一册,资格复审完成后身份证、户口本当即退回,其余的保留待入编后由聘用学校退回。

五、注意事项

1.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的,应及时向惠安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书面弃权声明(见附件7,可用EMS快递信件),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未正式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因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寄存人才服务中心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已正式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或具有人事决定权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3.县级计生证明(泉州市户籍的考生表式见附件8,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非泉州市户籍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的计生部门咨询、领取),按表样及有关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并逐级审核。

4.县级综治证明(惠安县户籍的考生表式见附件9,一式三份,县、镇级综治办存档一份;非惠安县户籍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的县级综治办咨询、领取)。

5.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证明,或遇不符合《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录聘资格者,由报考人员自负全责,并按规定递补。

6.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7.考生需备好个人健康证明,在进入惠安县教育局时,需主动出示考生“八闽健康码”,并如实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0),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以下“四类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1)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资格复审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2)资格复审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4)资格复审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

8.请各位考生扫描加入2021年惠安县编内教师招聘群,群内昵称以“招聘岗位+姓名(名次)”命名,如“小学语文+张三(6)”,并及时关注群内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7394096、87387040。

附件:

1.2021年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2.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3.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样式

4.入职承诺书

5.2021年新任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目录

6.2021年惠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7.弃权声明

8.县级计生证明(泉州市户籍的考生表式)

9.县级综治证明(惠安县户籍的考生表式)

10.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

惠安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2021年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 副本.xls

附件2.3.4.6.7.8.9.10.doc

附件5:2021年新任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