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 线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09:00-6月7日16:00;
3.资格初审名单:2021年6月8日公布于学校网站
4.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8日09:00-6月9日16:00;
5.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6月8日09:00-6月9日16:0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发送到指定的邮箱(详见岗位表)。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岗位代码+应聘部门+姓名+专业+毕业学校”。报名登记表和自荐材料分开打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
2、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报名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正反复印在A4同一面)
(2)《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非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在陈述申辩和异议处理时间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4、本期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流程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学校人事处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
(二)考核方式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专业技能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专业技能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考核时间
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的还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根据学校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在学校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2210、0519-86332213
联系人:徐老师、顾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2028
联系人:裴老师
附件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附件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2:2021年校聘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附件2:2021年校聘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