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一)户籍为元宝山区的人员;

(二)非元宝山区户籍持有元宝山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持有元宝山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元宝山区部队现役军人。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他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与笔试科目相同学科的面试。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分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区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已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二)现场确认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15日8:30至11月19日17:00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元宝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教育窗口(平庄汽车站东走300米路南。)

温馨提示:到达现场时请严格按元宝山区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主动协助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扫健康码、测体温等。

咨询电话:0476-3510421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元宝山区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在元宝山区居住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驻元宝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同时将学历证书全部页面照片全部上传系统指定位置。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验证无需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须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档案管理单位盖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5. 体检合格证明。赤峰宝山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注意:现场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体检表,根据医院确定的时间

进行体检。

6.近期1寸半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专业和非全日制学历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元宝山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相关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及认定材料,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和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允许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赤峰市教育局

原文链接:http://jyj.chifeng.gov.cn/zwgk/ggtz/202111/t20211105_1399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