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确保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所辖范围内。
(二)认定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可在符合其他认定条件后,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考试学科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2、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但系2013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在符合其他认定条件后,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以上人员中,如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均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认定工作要求
(一)我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核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的通知》(教资[2014]7号)精神,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每年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2016年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秋季开放时间为:
第一次开放时间:9月12日至9月3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第二次开放时间:10月10日至12月2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四)鉴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合格证明有效日期分别截止于上半年的6月30日和下半年的12月31日。
三、认定工作程序
1、让的对象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从2016年9月20日至10月21日,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人须于2016年10月24日至26日到宁国市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电话:0563-4017982)进行原件确认,原件确认成功后,把盖章后的复印件报到教体局人事科,即完成报名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持中小学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贴好照片(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⑥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须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在网报成功后,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打印(申请表、思品表统一要求采用A4纸,其中申请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无需另外填写。
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须统一采用A4纸。
2、认定程序
①审查核对申请人网上报名资料和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完整一致,完成确认工作;
②安排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到我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③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现场审核确认结束之日)起14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④对经认定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全国教师资格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
3、注意事项
①每位申请人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只能向一个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不得在不同地方(包括外市、外省)同时申请几种教师资格,否则后果自负;
②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③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成功后应在工作人员处领取体检表一份,并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当场交给现场确认的工作人员;
④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11月14日-12月16日到宁国市教体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领,后果自负。
4、受理咨询电话:0563-4013266
附件:市教育体育局2016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