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时间
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7月10日。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在都江堰市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网报时间
2017年3月25日8时00分00秒至2017年4月30日17时00分00秒。
(网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12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现场确认所交材料
(一)在网上打印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根据个人情况,准备下列材料之一:
1.师范类申请人应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鲜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2.非师范类申请人应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已参加国考的申请人,需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注:所交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六、现场确认地址
都江堰市壹街区综合楼教育局窗口。
七、体检及测评时间
体检及测评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6月17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61929022 87133065。
都江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