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春季市(州)、区(市、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7月10日。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在都江堰市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网报时间

  2017年3月25日8时00分00秒至2017年4月30日17时00分00秒。

  (网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12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五、现场确认所交材料

  (一)在网上打印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根据个人情况,准备下列材料之一:

  1.师范类申请人应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鲜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2.非师范类申请人应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已参加国考的申请人,需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注:所交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六、现场确认地址

  都江堰市壹街区综合楼教育局窗口。

  七、体检及测评时间

  体检及测评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6月17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61929022 87133065。

  都江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