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获悉,2017年上半年江西教师资格证面试时间为5月20日、21日。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可登录www.ntce.cn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参考,如有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