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的有关精神,我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16年6月8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申请材料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本次共受理申请228人,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228人合格(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人员,我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领取证书安排如下:
1、领证时间:2016年7月6-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领证地点:钟楼区教育文体局(星港路88号钟楼区政府541室)
3、领取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2016年江苏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由单位集体代领并出具单位介绍信和代领人身份证。
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