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3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西吉县,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三)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要求:
非语文专业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成绩要求: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未打印合格证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20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 )”自行彩色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具备上述条件,即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http://www.jszg.edu.cn)报名,网报时间:2016年6月20日— 6月24日(每天8:30-18: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申报。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国考”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报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报)。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下载表格见链接)。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个人信息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按表中要求到有关部门盖好章,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2016年6月23日—24日(8:30-18:00)。
2.确认地点:西吉县政务大厅(西吉县国税局一楼)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需提供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打印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同时贴与网络申报同底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2016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所在大学院(系)填写鉴定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本单位填写鉴定意见,社会类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
(3)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明。提供相应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申请人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及学业成绩单(《学历证明》制式见链接);在读研究生除提供本科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在读研究生证明》(模板见链接)。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户籍证明。西吉户籍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西吉县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但户籍不在西吉县的申请人,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录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企业就业的申请人提供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台账,申请人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根据国家政策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且正在服务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也可以在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签约手续的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与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属地教育局申报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西吉县人民医院体检办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时间:6月20日-24日8:00--11:30。体检注意事项: ①.必须空腹;②.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与网上报名同底照片)。
(8)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同底(照片规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19K以内)。
(三)证书发放
现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教师资格证书》。
2016年6月15日
原标题:西吉县关于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的公告
附件3: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报名号: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一览表
年 月 日
个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出生地 | |||||||
何时毕业于何学校 | 所学专业 | |||||||
最高学位 | 最高学历 | |||||||
现从事职业及单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 | 身份证号码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书编号 | |||||||
是否为师范类 | 申请资格种类 | |||||||
户籍所在地 | 普通话等级 | |||||||
本人 简历 | 起终时间 | 终止时间 | 单位 | 职务 证明人 | ||||
提 交 个 人 材 料 | 编号 | 提交审核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 | 收取材料 |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2 | 原件 | |||||
2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1 | 原件 | |||||
3 | 身份证 | 1 | 1 | 复印件 | ||||
4 | 学历(学位)证书(含二次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学业期成绩单) | 1 | 1 | 复印件 | ||||
5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合格证) | 1 | 1 | 复印件 | ||||
6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1 | 1 | 复印件 | ||||
7 |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 1 | 原件 | |||||
8 | 单位介绍信、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 | 1 | 原件 | |||||
9 | 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 | 2 | 1寸照片 | |||||
10 | 档案袋(以上1-9资料按顺序装至档案袋) | 1 | 原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