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设计类特色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上海市教委,至今已有50余年办学历史,学院是国家唯一一所艺术设计类示范性高职院校,上海市唯一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高职院校,国家高职教育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院校,全国20个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

  现因学院综合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学需要,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发[2009]4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收取电子版简历,应聘者投递的邮件请直接发送至sadahr@163.com,邮件主题请以“美院+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学历+职称+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招聘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21日止。

  2. 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 面试方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1:3的比例进行面试考核。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试讲由相关教学单位组织专业教师听课评估打分;管理岗位笔试与面试结合,根据笔试、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用名单。

  4. 体检

  入选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提供免费班车和午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1-69977820

  招聘邮箱:sadahr@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ada.sh.edu.cn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