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杭州湾学院(宁波TAFE学院〈筹〉)是宁波市教育局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州教育部战略合作项目。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外事学校和澳大利亚西悉尼TAFE学院三方合作组建,201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年获教育部备案。现为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采用中高职一体、中澳合作、初中后起点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学院2011年首次招生,开设金融事务、报关和国际货运、市场营销、艺术设计四个专业,至今拥有700余名学生。 2011级127名学生以99.2%的毕业率取得中澳双方专科文凭。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和邮件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采取在“宁波市第十八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上现场设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 8:30-15:00;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8号馆一楼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杭州湾学院(宁波TAFE学院〈筹〉)展位,具体详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报名办法:在高洽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将应聘有关材料交送招聘单位。
(2)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9月15日至23日;报名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109468323@qq.com邮箱(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应聘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应聘人员填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1),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医师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有获市级及以上奖历的提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或通过回复邮件方式)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3、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日语专业教师、罗马尼亚语专业教师和校医3个岗位(招聘5人)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采取邮件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还需要参加资格复审,届时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按不同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的办法进行。其中教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校医、图书管理员和外教管理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形式,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的考核形式。笔、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
1、资格复审
考试前,采取邮件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笔试
教科研管理、财务管理、校医、图书管理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等。人事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外教管理员内容为英语能力、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淘汰;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同一岗位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该岗位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各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网址:http://rsc.nbedu.net.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
3、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
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
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后,按照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网址:http://rsc.nbedu.net.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5、成绩
教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校医、图书管理员和外教管理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
其他教师岗位总成绩为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网址:http://rsc.nbedu.net.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网址:http://rsc.nbedu.net.cn)下载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网址:http://rsc.nbedu.net.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按照宁波市教育局事业在编人员享受工资待遇及相应区域工作津贴。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启运路298号 邮编:315000
E--mail:109468323@qq.com
联系电话: 0574-87667293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3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