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始建于1979年,隶属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是一所以培养交通、公路行业高技能人才为主,集职工培训、驾驶培训、成人教育、试验检测和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办全日制技师学院。建校三十多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职业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技能人才,为山东交通、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是重点职业院校、交通部教育司命名的“教学质量 A 级学校”、山东省重点技工学校、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技工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学院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环境幽雅,布局规范,设备一流。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系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公路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gl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公路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glxy51job@163.com。学院审核通过后,将于第二个工作日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现场审核时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主要是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座谈会、查阅档案、单独谈话等形式,侧重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6777号
联系电话:0531-58631013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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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