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惠鲁商业学校。经过80年的积淀,学校以“立德树人 兴商润民”为使命,以建设“创业型高水平商科院校”为目标愿景,秉承 “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经营、创新、开放、共生”的发展理念,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为学生终生幸福奠基,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全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连续十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学校占地达2600亩,校舍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亿多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过亿元,图书馆藏书120万册。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下设9个二级学院,并设有11个企业冠名学院,开设市场营销等49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集团所属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 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c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电子版(证书等纸质材料拍照扫描均可,要求完整、清晰)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zygkz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如:张某、教师30、本科、硕士、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
报名时间:11月29日至12月7日。
报名材料:1.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2.个人简历。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高级岗位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中级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高级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谈话、核对身份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06室
邮编:250103
联系人:刘老师 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3536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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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