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参加招聘的三所学校均为贺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市直优质学校,学校硬件设施完备,校园文化浓厚,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其中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在校生分别达4000和3500多人,近年学生高考成绩全市排名第一、二名,全区排名靠前;贺州市实验中学为初级中学,在校生达2500多人,历年中考成绩全市排名第一。

  二、招聘计划

  三所学校拟公开招聘教师41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7年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2015、2016年度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度毕业生,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选表)。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行政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步骤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2017年4月中旬通过以下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贺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

  并在湖南师范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4月20日,市教育局组织贺州市实验中学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中心举办应届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现场接受报名,报名时间:4月20日08:00—09:00。4月24日,市教育局组织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在湖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举办应届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现场接受报名,报名时间4月24日08:00—09: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第二次招聘会(视前次招聘会情况确定是否招聘)在广西师范大学举办应届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招聘会时间、地点通过贺州人事考试网,贺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2015、2016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携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双选推荐表。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需在办理入编手续前提供本人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同时毕业就业意向协议自动作废。

  (三)笔试

  通过查看应聘人员资料,审查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等信息,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免笔试,按有关规定直接进入面试(试讲)),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大于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小于1︰3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招聘不足1︰3比例的,经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符合条件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时间为1小时,笔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改卷打分,满分100分,对笔试合格者(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说课)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2. 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说课内容重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时间的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

  3.组织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对本学科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内容进行抽签,确定试讲(说课)内容,并实行10分钟的备课,接着进行说课,对面试合格者(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职位数1:1产生拟聘人员,当场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就业意向协议。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一起进入考核阶段,并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最终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违约情形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合格者中录用,如需录用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拟于7月或8月份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在指定的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合格者中录用,如需录用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261398(贺州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0774-5686003(贺州市实验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