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广安区内外公开考调在编公办中小学教师63名。职位、名额详见《广安区2017年公开考调城区公办学校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所有考调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考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符合考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公办学校在编公办教师,须在公办学校任教三周年及以上(不含代课时间);广安区区属城区学校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六)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县级(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教书育人楷模、教育教学名师等奖励1次以上。
2.参加教育教学竞教活动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3.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4.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5.2013年以来获得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其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6.任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2013年以来个人作品或指导学生竞赛至少有一次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以上资料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七)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不得报考。
三、考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调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中国石油广安希望学校(广安区城北汽车站旁,昆仑街1号)。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所在公办学校出具任教年限、编制情况、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广安区2017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区外报考者须同时提供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50元/科/人。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A4纸双面打印的《广安区2017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调教师不设开考比例,但各职位要形成竞争(即:各职位报考人数须大于招聘职数),各职位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职位、职数。
(1)笔试时间: 2017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即《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考试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
(4)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票据按时到中国石油广安希望学校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5)成绩公告:2017年7月中下旬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aqrsj.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序。
2.面试(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考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个别紧缺学科因笔试报名未达到1:2比例又形成竞争职位的,参加该学科笔试的所有教师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本次考调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或8月初,面试具体事宜7月中下旬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所涉及人员密切注意网上公告。
(三)考核及资格复审
1.考核对象确定:根据公开考调的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如某职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笔试成绩高者)。
2.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核以审查个人人事档案为主,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送达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送达的,视为放弃考核。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某职位递补时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公示
1.公示人员确定。考核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调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须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选岗
选岗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在本职位公布的学校中选岗,应选不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在该职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某职位递补时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笔试成绩高者)。选岗时间、地点及选岗的有关事宜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另行公布。
(六)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的选岗人员即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由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一)在公开考调的各环节,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考调教师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举报电话:区纪委:0826—2222805
区教科体局:0826—2248655
区人社局:0826—2226499
(三)本次公开考调教师过程中各环节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和办理调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考调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248411,0826-2248433,0826-2226499
附件:1.广安区2017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设置一览表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