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教目标

  通过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乡村学校支教,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力量,带动受援学校教师教学水平整体提升,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支教时间

  支教时间为2017—2018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鼓励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

  三、支教地点

  支教地点为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及该乡镇下属乡村学校)。支教志愿者可以在全县范围内选择受援学校进行申报。

  四、招募人数

  自治区安排我县2017—2018学年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名额72个。

  五、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我县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支教。

  (二)身体健康,退休未满5年,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它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欢迎特级教师、自治区名师、名校长和“八桂名师”等人员参与报名。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所在地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六、支教形式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支教活动,同时也可以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支教活动。

  七、补助经费

  (一)补助标准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3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1学年按照10个月计)。

  (二)资金使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0号)精神,2017年拟统筹自治区支教走教专项经费用以启动该项计划。2018年及以后年度在教育厅部门预算中安排该项经费,用于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的支教工作生活补助。

  八、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募公告(8月2日)。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时发布招募公告。我县在博白教育信息网、教育平台发布招募信息。

  (二)自愿报名(8月2日至13日)。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可以到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查阅招募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支教的岗位,下载填写《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退休批复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考核(8月14日至21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募人员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考核和体检。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四)公示公布(8月22日至29日)。应募支教志愿者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签订协议(8月30日)。县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附件3),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教时间、支教学校、支教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和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

  (六)上岗任教。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签订协议书的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到受援学校任教。

  九、保障政策

  (一)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由县组织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

  (二)志愿者在1年服务期满后,对有意向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支教志愿者,在相关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下一年度可以续签志愿服务协议书。

  (三)服务期间,支教志愿者不转户口。

  (四)各受援学校要切实为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条件,方便其工作和生活。

  十、工作要求

  1.成立领导机构

  博白县2017年度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立富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廉金玲 县教育局副局长

  庞继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吴剑文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梁华智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易景彬 县教育局基建财务股副股长

  陈廷永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黄 猛 县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

  邹妍锋 县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

  盘承森 县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

  刘忠桂 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柳 似 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徐 春 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支教计划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县支教办具体负责支教方案拟订及组织实施工作。

  2.各镇中心小学、初中、高(完)中积极配合做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报名参加乡村支教工作。

  3.县支教办要对退休教师支教进行跟踪管理,如实对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定期向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原标题:博白县2017年度优秀退休教师 乡村支教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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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

  2017年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书

  博白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