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职业教育,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和学位要求:
招聘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详见本方案第三条表格。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方案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gzy.com)和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上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考生网上提交个人信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院人事处(电子信箱:nzyrsc@163.com)提交有关资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个人简历、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电子版)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以及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各岗位条件要求所需资料截止到2017年10月9日下午5︰30。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下午5︰30。
3.报名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电话:0593-8986319 雷老师 , 0593-8986578林老师
传 真:0593-6558600 898630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福泰路232号, 邮编:355000
4.人事处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并召集有关部门参与,根据编制、岗位性质和应聘人选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017年10月11日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gzy.com)上公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三)面试
本次招考仅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
1.辅导员岗位面试与考核办法
(1)面试形式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会,负责面试出题和评分。面试内容主要为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面试采取答题说课(主题班会)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最后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2)面试时间、地点
①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②面试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3)面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本次招考的总成绩。
(5)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被考核人选。
人事处采取查阅档案、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体检。
2.教师岗位面试与考核办法
(1)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包括技能考试和答题、片段教学等两个方面内容。
(2)技能考试
学院成立技能考试评委小组,负责技能考试出题和评分。重点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技能考试分为若干测评要素,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别对被试者进行技能测试。技能考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技能考试内容一般为操作、制作、动作项目。
①技能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②技能考试地点:本院教学楼和实训楼。
(3)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
学院成立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评委小组,负责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出题和评分。主要采取答题、片段教学等方式。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等。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别对被试者进行一种或多种方式的面试,具体程序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确定。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①答题、片段教学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技能考试结束后开始。
②答题、片段教学面试地点:本院教学楼。
(4)面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5)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中,答题、片段教学面试成绩占60%,技能考试成绩占40%。
(6)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被考核人选。
人事处采取查阅档案、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体检。
3. 教学秘书岗位面试与考核办法
(1)面试形式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会,负责面试出题和评分。面试内容主要为教学秘书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面试采取答题和应用文写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最后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2)面试时间、地点
①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②面试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3)面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本次招考的总成绩。
(5)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被考核人选。
人事处采取查阅档案、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体检。
4. 心理咨询师岗位面试与考核办法
(1)面试形式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会,负责面试出题和评分。面试内容主要为心理咨询师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面试采取答题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最后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2)面试时间、地点
①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②面试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3)面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本次招考的总成绩。
(5)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被考核人选。
人事处采取查阅档案、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体检。
(四)身体检查
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合格的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综合考评结果研究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条件优先聘用:①优先聘用博士研究生;②优先聘用国家重点大学、重点学科毕业生;③同属重点大学的,教师岗位按答题、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到低聘用,答题、片段教学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其它岗位进行面试加试。应聘人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2.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择优聘用。
五、公示招聘结果
人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被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执行福建省宁德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
省外引进人才、省外高校毕业符合我省引进人才目录专业的,可按规定申报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省内引进人才、省内高校毕业符合我市引进人才目录专业的,可按规定申报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
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修订)》(宁职院人〔2012〕22号)有关规定享受住宿等相应待遇。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当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有关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面试应试者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不迟到、不早退。
2.应试人不准随身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应自觉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考试结束离开时领回。
3.进入备课室或考场后,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
4.面试开始时,应试者只能报告面试序号、所学专业,不得介绍姓名。
5.答案写在专用稿纸上,不能写在考题试卷上。
(二)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候考室和备课室的工作人员,对应试者要加强管理,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护秩序。
2.考场门口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控制人员出入,与面试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场安全、安静。
3.计时员要准确计时,确保应试者备考、考试时长均等;计分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细致,准确无误记录、计算面试成绩;核分员要认真审核面试成绩,确保记分、统分准确无误。
(三)面试评委必须遵守以下工作规则
1.面试时,以主任评委为主对应试者宣布试题和提问。评委成员不能对应试者的言谈举止表现出好恶之情,以便应试者的水平正常发挥。
2.评委成员要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的要求及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打分,不得徇私舞弊。
3.面试过程中,评委成员要有效利用时间,紧张有序地工作,单个岗位面试未结束不得离开面试场所,集中精力搞好面试评判工作。
4.面试评判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每位应试者机会均等、公平竞争。
(四)旁听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场内议论、喧哗和走动。
(五)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面试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要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二批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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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辅导员等工作人员计划表及报名登记表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