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建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2.核科学技术学院院长;
3.设计艺术学院院长;
4.语言文学学院院长;
5.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6.体育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热爱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工作经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带领相关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主要管理职务者优先。
3.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全职在岗工作。设计艺术学院和体育学院院长可放宽到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艺术大师、知名作家等年龄可适当放宽;应聘设计艺术学院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且获得国展大奖者优先。
5.校内应聘人员需满足《南华大学处级干部选任规定》中的选任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校外应聘人员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校内应聘人员直接到南华大学党委组织部报名。
四、应聘材料
1.报名表(附件一);
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代表性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4.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5.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复)印,2017年11月3日前寄达或送交南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被确定为面试答辩人选后,将正式通知本人来校参加面试答辩。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任期与待遇
岗位任期四年,试用期一年;校外应聘者符合南华大学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相应层次享受相应人才待遇(详见《南华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实施暂行办法》,http://rsc.usc.edu.cn/youxiurenc.pdf;《南华大学高水平拔尖人才引进实施暂行办法》<附件二>);校内应聘者按学校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南华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82751
传真:07348-8282751
电子信箱:4952330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联系人:汪胜春、凌敏杰
原标题:南华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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