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在职教师1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情况详见《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应聘岗位表》(见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聘条件

  (1)工作经历要求:2015年9月至今连续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且仍在教学岗位上的在职教师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即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或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段(科)类赛课活动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或地市级名、或区(县)级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可放宽至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基本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其体检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委培、定向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的相关证明。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11月6日00:00至11月9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11月6日00:00至11月10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11月6日00:00至11月10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应聘岗位表》、《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等信息。

  1.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 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主考机关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 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12月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 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资格审查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业务考核)。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40%,面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含业务考核)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6,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4。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11月15日17:00前通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7年12月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考核合格,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在11月16日至11月17日17:00前交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3单元6楼602室,电话:028-85092518),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加分情况将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5日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进行公示。若有异议于11月27日17:00前反馈至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3单元6楼602室,电话:028-85092518),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7年12月22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dwh.gov.cn)公布,并同时公布进入校验原件审查人员名单。

  8.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前校验原件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1.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校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含业务考核)。

  2.比例: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4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校验原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聘用合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校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套。应聘人员在校验原件前提供报名时打印的《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并分别在规定地方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正面同底照片,在校验原件时与上述材料一并递交审核。

  省外免费师范生需提供生源地教育厅出具的异地就业同意证明。公立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原件(附件4)。

  幼儿园临聘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截至2017年11月6日,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查询单、本人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后,除聘用合同收存复印件一套外,其余两类材料收存原件。

  4.校验要求:校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逾期未参加校验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校验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5.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凡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缴纳面试答辩费80元(校验原件通过后现场缴纳)。通过校验原件且缴纳面试费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单、《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表》3份材料,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含业务考核)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业务考核。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知识面等。业务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领取了《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比例:面试比例1:4,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8年1月3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dwh.gov.cn)公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18年1月18日24:00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五、填报志愿与体检

  (一)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另行通知。

  2.填报志愿地点:另行通知。

  3.填报志愿要求: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所在学科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在递补通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填报剩余岗位,否则继续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考核)或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须服从对工作单位和岗位的调配。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接受成都市武侯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武侯区纪委监察局: 028—85556382

  武侯区人社局监察室: 028—85044017

  武侯区教育局监察室: 028—85569313

  咨询电话

  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028-85092518、18215542589

  微博发布:登录新浪微博搜索并关注“武侯人才”查询考试信息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

  原标题: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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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应聘岗位表.docx

  2.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docx

  3.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表.doc

  4.同意报考函.doc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