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经岳阳市人社局核准,2017年临湘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5名工作人员,其中卫计系统74人,其他事业单位4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在核定编制内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临湘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115人(详见《临湘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岳阳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有调整计划在开考前予以公告。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专业和技能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6、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允许报名;
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及个人有违纪违法行为,组织尚未发现或查处的,不得报考应聘。
有关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含)。例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照此推算。
四、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为便于网上查询信息,报考时还须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查询打印时间在2017年10月20日之后)1份。
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共3天,11月12日为星期天,照常上班,逾期不予补报。
②报名地点: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大厅。
2、报名办法:所有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及有关资格证书等,到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在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填写《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近期正面1寸免冠同底彩色相片3张。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4、缴费: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考试费125元。
5、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1月29日-12月1日。领证地点为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大厅)。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市委党校招聘的理论教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主要内容是与招聘岗位名称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本次招聘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临湘市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并以临湘市人社局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党校理论教员岗位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其它招聘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招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7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临湘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的法律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如入围对象均通过或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2、其他招聘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体检工作由临湘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和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面试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中途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依次等额予以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用(聘用)的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正式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按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规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流动调配。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和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招聘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委)
原标题:临湘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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