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晃发〔2015〕6号)文件精神,加大引进优秀人才力度,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型工作人员共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 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单位共计13个,计划招聘岗位种类16个,岗位数19个。
(二)职位信息
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任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五)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被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人员以及两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六)年龄界限计算: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同编制性质的岗位。
(八)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18日报名。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⑴教育系统职位在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⑵其他职位在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8室报名。
(二)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2018年7月30日前考察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需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四)每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招聘职位计划。
(五)考生须于2017年11月24日和11月27日上班时间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新晃县职业中专、新晃县乡镇中学教师岗位采用试教方式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地点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限
(1)新晃县电视台职位、新晃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职位、新晃县城乡经济调查队职位、新晃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中心职位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含时事政策、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自然科学、人文历史、法律法规、道德建设、写作等,满分100分。
(2)新晃县水产工作站、新晃县植保质检站、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新晃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新晃县会计事务管理所、新晃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新晃县中医医院职位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40分)和专业知识(6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含时事政策、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自然科学、人文历史、法律法规、道德建设、写作等;专业知识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1) 新晃县职业中专、新晃县乡镇中学教师岗位全部进入试教。
(2)笔试结束后,新晃县电视台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新晃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职位、新晃县城乡经济调查队职位、新晃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中心、新晃县水产工作站、新晃县植保质检站、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新晃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新晃县会计事务管理所、新晃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新晃县中医医院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报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分数。
2、面试时间及方式
各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2月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面试方式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合成方法为:
1、新晃县职业中专、新晃县乡镇中学教师岗位直接将试教成绩计入总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科目。
2、新晃县电视台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
3、新晃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职位、新晃县城乡经济调查队职位、新晃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中心、新晃县水产工作站、新晃县植保质检站、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新晃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新晃县会计事务管理所、新晃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新晃县中医医院职位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客观题得分高者进入体检,相同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一) 体检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考生领到毕业证和学籍档案(2018年7月30日前提供)后统一组织。
2、其余考生毕业生 体检于2017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考生领到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后(2018年7月30日前提供)统一组织。
2、其余毕业生考察定于2017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因被考察对象放弃、考察对象提供资料不实、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
(三)公示时间:2017年12月下旬。
(四)设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等单位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 6222555,县纪委:6223899,县人社局:6223506。
八、录聘审批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核实情况后,报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二)新晃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中心、新晃县会计事务管理所职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到乡镇工作锻炼。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5—6221877(人社局)
0745—6222517(教育局)
原标题:新晃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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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