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留学生1.8万余人。学校2012年成为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市属高校,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特色鲜明的师资队伍,学校创新发展思路,与天津第一机床总厂合作共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获批天津高校首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批准,成为天津市首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单位。学校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校级重点学科5个、校级重点发展学科1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5个方向)、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专业5个。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计划》(附表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8年思政岗位公开招聘计划》(附表2)。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应聘人员本科、硕士阶段均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第一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不含专升本)。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拟于2017年12月接受报名,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材料要求等请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二)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名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具体安排及通过资格初审、复审人员名单等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笔试具体安排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主要以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期满,由实践部门出具岗位实践综合鉴定,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后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2-88181506 洪老师 022-88286192 杨老师
监督电话:022-88181503
原标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等岗位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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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