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绍兴市直学校、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的发展需要,加大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制定2018年市直学校(单位)招聘新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绍兴市直学校(单位)2018年新教师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详见绍兴各市直学校、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告。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由绍兴各市直学校、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实施,招聘办法及程序详见绍兴各市直学校、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告。
五、其他
1. 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绍兴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5200214,85221460;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85099812。
2.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2年内取得。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校(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原标题:绍兴市直学校(单位)2018年新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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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应届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