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鄂教人[2017]4号文件精神,现对新机制教师招聘选岗的工作规则公告如下:
一、选岗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高分优先原则。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考试折算后总成绩(名次)相同的,按折算前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
二、选岗办法
1、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9:00拟聘用人员集合、签到、选岗。
2、地点: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
3、选岗对象:参加樊城区2017年樊城区农村新机制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
4、程序:
①核对选岗人员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②拟聘用人员按名次选择具体岗位,并当场在《教师选岗确认表》签名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选岗。
2、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选岗的,只能在本学段本学科其他人员选择后剩下的岗位中进行选择。
3、拟聘用人员可按照公示的岗位及数量、综合成绩及排名提前进行酝酿、思考。
4、拟聘用人员必须亲自参加选岗,他人不得代替。
附件1、2017年度湖北省樊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分布.docx
附件2、2017年樊城区农村新机制教师拟聘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