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招聘专职教师1名,现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道德品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3.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各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并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至少两个及以上学历教育阶段从事心理学或精神病学专业学习,有扎实的心理学或精神病学理论基础,受过严格的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有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相关资格证书。
4.有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
5.身心健康,安心本职工作,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工作经历或专职心理咨询师经历的、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6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2017年11月20日-12月3日,应聘者须通过人事部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rsbservice.whu.edu.cn/hr),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2.资格审核:2017年12月4日-12月6日,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核,按岗位条件、职责要求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考核。
3.笔试及面试:2017年12月17日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统一笔试和面试。其中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不小于2倍比例的候选人进入到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拟聘考察人选并公示。
4.确定拟聘人选:2018年1月5日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人选考察。
5.学校审批。
三、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后续有关信息将在武汉大学人事部网站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陆续发布,请应聘人员留意。人事部主页网址:http://rsb.whu.edu.cn/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者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3.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高校各阶段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给招聘工作组进行查验,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类证件的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收取复印件1份。
4.本次招聘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岗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5.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首次聘期三年,聘期内其薪酬以及职员、职称、职务的晋升等享受同岗位人员同等待遇。聘期届满,学校将对所有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选拔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考核优秀者,转入事业编制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