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决定赴重点高校面向全国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6年、2017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分别在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设点。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原则上须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 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2。
2、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5、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正式录用前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计划生育相关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资格核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笔试地点分别设在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中午12:00时至3月11日中午12:00时止。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仅限选择一个考点,且只能选报对应考点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需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
1、现场确认时间: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
西南大学考点:西南大学招生处1楼招聘大厅;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东207。
(三)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面试、心理品质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四个环节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南沙区教育局发放的考试通知单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2018年3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的对象:成功现场确认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不带入进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2018年3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通过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可根据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心理品质测评通知书》。
3、心理品质测评
(1)心理品质测评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2018年3月14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评。
(3)心理品质测评约6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但不带入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