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
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7点50分到汕头技师学院金新校区(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新美路2号培训楼705室)集中。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准时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身份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对象需先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姓名”和“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2月26日前与市汕头技师学院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五)体检标准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汕头技师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汕头技师学院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未尽事宜,请与汕头技师学院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 0754-88255553
原标题:汕头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入围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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