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份教师招聘考试公告陆续公布,文都教资网小编正在为考生们加急整理。请参加教师招聘编制考试的考生们仔细阅读2018山东莱山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优秀教师70名公告,了解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内容等,提前做好相关文件的准备以及日程安排。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8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教师70名(其中北京考点27名、上海考点23名、烟台考点2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4月8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9:00-4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1:00;

  报名网址:http://www.gxqrc.com/index.jsp(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13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主管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4月14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4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4月16日9:00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考生自行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考生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设在北京、上海、烟台三地,时间、地点等信息请随时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事先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作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