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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逻辑思维能力(一)

  ——概念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中学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这一节需要了解一定的逻辑知识,熟悉分析、综合、概括的一般方法。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概括的、间接的反映,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患维实现着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的转化,使人达到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识。逻辑学的知识,从人类的思维表达实际中概括出来.反过来对人们的认识和实际活动起着约束、规范作用。掌握了逻辑知识,可以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表达思想和交流思想,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思考水平、论辩能力和办事效率,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

  教师的逻辑思维水平对其所从事的教育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逻辑思维能力是教师应掌握的基本职业能力。

  一、什么是概念

  所谓概念就是反映事物(对象)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是思维形式最基本的组成单位,也是构成、推理的要素。概念的表现形式就是词语,但却并非所有的词语都是概念,只有表达了一类事物的词语才能称之为概念。

  二、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

  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

  塑念的内涵,是塑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质。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外延指具有商品这 一个概念内涵的,在市场上出售的所有商品。

  概念的外延既然是一个范围,因此就可以用一条封闭的曲线来表示,曲线里面的就是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称之为“文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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