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特岗教师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考生可参加2015年湖南市特岗教师报考条件提前备考复习,以下是湖南2015年特岗教师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12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截止2015年8月31日,往届毕业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

   3.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 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 任教学科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可以报考心理教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4.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其所学专业应是特殊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般可不受限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质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县招聘岗位的。

   4.复员转退军人。

   5.少数民族毕业生。